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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全勇同志被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授予“推荐学习个人”称号

524日,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发出《关于组织学习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案例典型”“优秀个人案例典型”与“推荐学习单位”“推荐学习个人”的通知》。我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全勇同志被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授予“推荐学习个人”称号。

《通知》说,国家新学生资助体系实施以来,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单位与学生资助工编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坚持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相结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砥砺奋进,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值得学习的单位和个人。为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授予北京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等99个单位“优秀单位案例典型”称号,授予徐红京等84名同志“优秀个人案例典型”称号,授予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等232个单位“推荐学习单位”称号,授予吴宁等201名同志“推荐学习个人”称号。其中,我区锡林郭勒盟助学管理中心、内蒙古大学被授予“优秀单位案例典型”称号;内蒙古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郭晓飞同志被授予“优秀个人案例典型”称号;包头市达茂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辽市科尔沁区助学管理中心、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包头机械工业职业学校、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商贸旅游职业学校被授予“推荐学习单位”称号;兴安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全勇同志、赤峰市喀喇沁旗学生资助中心徐福瑞同志、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李明昊同志、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第二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邢虹同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资助中心白世举同志被授予“推荐学习个人”称号。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和学生资助工编辑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积极学习借鉴“优秀单位案例典型”“推荐学习单位”的经验做法,认真学习“优秀个人案例典型”“推荐学习个人”的优秀事迹,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和规范管理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贡献。(新捕京77555com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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