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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云主任在2016年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精准资助 精准管理

不断提升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

在2016年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贾云

(2016年4月8日)

同志们:

今天,大家在这里召开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会议和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5年和“十二五”期间全区学生资助工作的经验,安排部署2016年的主要工作。一会儿,王厅长将作重要讲话,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2015年全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承前启后的一年。大家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大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不断完善我区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力推动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措施,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为保障孤儿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2015年起,对我区当年被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录取时为孤儿的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4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基金解决。这项资助政策是对我区2014年出台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内政发﹝2014﹞81号)的有力补充。

二是积极协调有关处室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各类资助项目纳入我区学生资助范围。至此,我区基本健立了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教育阶段来看,覆盖了学前至研究生所有教育阶段;从资助主体来看,覆盖了政府、学校和社会等;从资助项目来看,涵盖了奖、贷、助、补、免等多种形式。

(二)全力推动各教育阶段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重点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2015年,我区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国家学生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时将有关新政策在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得到落实,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和我中心为全区102个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了专门用于助学贷款还款的移动和固定POS机,极大的方便了贷款学生和学生家长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同时也大大减轻了旗县级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使还款率持续上升,创历年同期还款率最高水平。二是在各助学贷款办理点的醒目位置统一悬挂了指示横幅,并制作了标准化流程展示板和LED显示屏,使助学贷款政策家喻户晓。三是2015年11月底国开行内蒙古分行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举办了“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暨助学贷款开办十周年座谈会”和201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款协议签字仪式。座谈会上总结了十年来我区助学贷款所取得的成绩,并就今后助学贷款的管理及回收等工作进行了座谈研讨。通过全区各级资助战线同志们的共同努力,辛勤工作,我区实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的目标。2015年,全区共审核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39亿元,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13.4万人,分别比去年增加9767人和1.36亿元,共回收本息资金9010万元,按期回收比率达97.03%,较2014年提高了1.14个百分点。

二是重点实施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大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我区从2014年起实施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其中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资助标准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4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2015年我区除继续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实施普通高校新生资助政策外,又将孤儿大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2015年,享受此项政策的学生共计21640人,发放资金7.6亿元。

三是推动完善高中阶段学生资助管理工作。2015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助学金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我厅及时会同财政厅做好相关测算工作,督促各地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要求各地做好受助学生认定和助学金发放工作,确保这项政策自2015年春季起落实到位。为进一步规范助学金发放、完善中职资助卡管理工作,在每个学年,自治区和盟市资助中心会分别派人到中职学校及教学点,对学生资助卡发放环节进行监督,确保不出现冒领、误领、重复领取资助卡等情况。同时,在开展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中心与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就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生资助卡管理问题进行多次磋商,明确了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是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加强资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国家和自治区的惠民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一是2015年7月,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全区9个盟市、24个旗县(市、区)的高中阶段各项资助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二是8月份,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光明主任、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副局长晁兵一行5人深入我区赤峰市,就我区助学贷款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与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学生资助工作战线的有关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实地调研部分旗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三是10月份,我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和助学管理中心联合对自治区驻呼民办高校和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此外,助学管理中心也多次派人对全区各地、各学校资助资金落实情况、奖助学金发放情况、“两免”政策实行情况、助学贷款办理情况等进行了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类资助资金落实到位。

经过一年来的辛勤努力,全区学生资助工作又取得了新进展。

——研究生资助:共落实资助资金20271万元,惠及学生23749人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54万元,资助博士研究生38人,硕士研究生370人;自治区奖学金550万元,资助博士研究生100人,硕士研究生350人;自治区学业奖学金4468.2万元,资助博士研究生549人,硕士研究生4899人;国家助学金14398.8万元,资助博士研究生1111人,硕士研究生16332人。

——普通本、专科生资助:共落实资助资金20.26亿元,惠及学生286636人次。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40391.5万元,奖励、资助学生238536人次;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合同共计135501份,经过审查,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有效合同133958份,合同金额83917万元;发放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资金75481万元,惠及学生21498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共落实资金203.4万元,资助学生3098人;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2647万元,资助学生1641人。

——中职资助:共落实资助资金8.29亿元,其中,国家助学金2.59亿元,惠及学生12.96万人;“两免”资金5.01亿元,资助学生20.92万;补助寄宿生住宿费资金0.69亿元,受助学生11.94万人。

——普通高中资助:共落实资助资金15.01亿元,其中,对14.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83亿元;享受自治区普通高中“两免”政策的学生有47.7万人,落实资助资金12.17亿元。

——义务教育资助:共落实资助资金9.71亿元,其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5.7亿元,资助学生47.8万人;国家免费教科书政策中央资金1.23亿元,享受学生194.16万人(其中汉字工具书448万元,资助学生26万人);地方免费教科书政策自治区资金2.48亿元,享受学生194.16万人。

——学前教育资助:共落实资助资金1.86亿元,资助学前幼儿9.14万人。

   (三)扎实推进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及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一是扎实开展各级资助人员业务培训。2015年先后组织开展了6次资助工作培训会议,对全区盟市、旗县及学校资助中心负责人、工作人员等分别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了资助人员的工作能力。2015年1月自治区召开全区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和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应用培训工作会,对全区各盟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前资助业务管理人员及各盟市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此外,会议还要求各盟市派出业务精干的校级老师随同参会,以便协助本盟市继续开展培训工作。2015年9月自治区举办了全区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应用培训,各盟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中职业务的管理人员及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资助系统操作人员均参加了培训,并按照要求继续在盟市一级开展培训任务。

二是稳步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该系统分设学前、义教、高中、中职、本专科和研究生等六个子系统。按照“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资助系统建设分三期推进:第一期建设中职资助子系统;第二期学前、义教和高中资助子系统;第三期建设本专科和研究生资助子系统。目前,学生资助系统建设初步完成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成了资助系统的整体架构与设计。二是基本完成第一期中职资助子系统的建设工作,目前中职资助子系统已在全区应用。三是建成了第二期(学前、义教和普高)资助子系统的数据直报系统,并且已经在2014年底全面应用。四是完成了第二期学前、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三个资助子系统的开发、试点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绩效考核评价工作。2015年下半年,自治区教育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自治区分行对2014年度24个旗县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和奖励,这一举措有力的调动和鼓舞了资助战线上同志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进一步加大资助宣传力度,资助政策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一是推动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机制。转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的通知》(教财[2015]8号),就建立学生资助信息发布机制、改进宣传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方面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提升资助政策影响力扩大政策知晓度。为更好的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经过全中心同志们的努力,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助学网站已正式开通。同时,大家积极协调资讯媒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作用,充分运用移动通讯平台、网络平台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着重对学生资助政策中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进行宣传报道。

三是印发各类学生资助宣传手册将新生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通过组织发放《学生资助政策概况》、《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以及办理助学贷款的有关事宜,并充分利用高校开学报到、中职招收新生等宣传的关节点,将宣传手册发到每一位新生手中,确保新生人人知晓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申请流程。

四是大力宣传优秀受助学生的典型事迹并培养学生诚信与感恩意识。在2015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的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中,我区内蒙古大学推荐的杨璐同学和鄂尔多斯第一中学推荐的贺帅同学(2015年考入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入选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10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名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入选的100名学生予以表彰,并通过中央主流媒体、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以及其他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体现了国家资助政策所取得的成效,为全国受到国家资助的学生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必将激励更多学生感恩奉献、自立自强、创新进取,弘扬正能量。同时各高校开展了以“诚信、感恩、自强”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注重对学生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的培养,将感恩意识融入到日常学习生活中去,贯穿于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始终,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在过去的一年里,各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围绕加大资助力度、规范资助管理、创新宣传与育人方式、探索精准资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在自治区资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锡林郭勒盟对具有当地户籍的蒙语授课在园幼儿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在原免保育费、管理费的基础上,补助在园幼儿伙食费。免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低于1200元,补助在园幼儿伙食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对符合条件的汉语授课在园幼儿实行补助保育费、管理费的政策,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二连浩特市于2011年9月实行了对本市户籍幼儿补助保育费和管理费165元/人/月的资助政策,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在园适龄幼儿,对符合条件的蒙语授课在园幼儿实行“两免一补”政策;阿拉善盟对全盟所有幼儿园(含公办、民办)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免保教费政策。

二是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2015年7月中旬呼和浩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包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同组织了学生资助工作经验交流会,通过现场观摩和交流、讨论等方式,就如何更好的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为推动我区资助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包头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包头市有3496名贷款学生进入自付利息及还本付息阶段,应收本息871万元,经过盟市、旗县区两级资助人员的共同努力,实收人数3489人,实收本息869万元,贷款本息回收率达到99.87%,高于自治区本息平均回收率2.87个百分点。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专项检查和资助资金清理力度。2015年4月,巴彦淖尔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当地财政局及旗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成调研组,围绕各旗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机构建设情况、各学校资助人员配备情况、2014年度和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等内容,对全市七个旗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16所普通高中、14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了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专题调研。7月初,通辽市教育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分赴各旗县对各地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不断创新政策宣传与资助育人工作。为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2015年包头市投入4万元统一印制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展板、条幅,并与包头市医学院联合推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走进高校宣讲活动,通过与大学生交流与互动,使贷款学生全面了解还款流程及违约所产生的后果,提升了贷款学生诚信意识。

各盟市、旗县(市、区)还组织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这里无法一一列举,请各位与会期间详细交流。

二、扎实做好2016年度学生资助各项工作,为实现教育扶贫发挥关键支撑作用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十八大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2016年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均对十三五期间学生资助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并把教育扶贫摆在重要位置。会后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就“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做出了专门部署,明确提出:“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撑。”

袁贵仁部长在201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就“精准帮扶困难群体”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要加大帮扶力度,坚持应帮尽帮、该补则补,明确帮扶不遗漏,资助不冒领。建立以学籍为基础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与人口、低保、扶贫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构建政府主导、家庭联动、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证件要求,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提供平等入学升学机会。落实‘一人一案’,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用最大的爱心、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成长成才。对虚报受助学生人数、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侯元厅长在2016年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上就大力推进教育脱贫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提出“要以完善教育资助政策为保障,健全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完善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覆盖资助体系,适当增加资助项目,提高资助标准,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安心就学,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

下一步,大家要认真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学生资助各项工作。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引导,深入贯彻习大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新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大力推进教育脱贫,以“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目标,以“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精准施策、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努力实现“全覆盖”

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从以下方面推动完善资助政策体系:一是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努力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全覆盖”。二是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专题调研,为2017年春季起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做好前期准备。三是推动各地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实施方案,完善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促进我区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有所突破。

(二)进一步完善资助方式,努力实现“精准资助”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教育部“精准帮扶困难群体”的要求,抓好教育扶贫,完善资助方式,精准发力,逐步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一是力求在“预算分配”上做到更加精准。各地要对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布状况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底数,为制定资助资金预算分配方案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二是力求在“资助对象”上做到更加精准。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协调扶贫和民政等有关部门,全面、准确掌握各个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儿童)信息,并把这些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每一位建档立卡学生(儿童)身上,确保“一个不能少”。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完善认定机制,坚决杜绝“轮流受助”现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应有的资助。三是力求在“资助力度”上做到更加精准。除国家和自治区特别明确的资助项目外,各地和学校要根据学生(儿童)贫困程度分档发放资助资金,加大对特困学生资助力度,尽量避免“平均资助”现象。

(三)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效率效益

在全面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若干意见》精神的同时,拟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落实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帮助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代偿应还本息。二是在全区高校推广使用POS机偿还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三是适度强化高校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中的职责,推动建立高校与旗县区联动的贷款管理机制。四是各地要创造条件,将乡镇苏木街道纳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体系,使贷款受理和回收网点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五是今年自治区将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救助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奖励返还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助学贷款代理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基层资助部门支撑力度并积极创造工作条件。

   (四)进一步加快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努力提高信息化水平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资助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各地务必把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一是抓好资助系统一期(中职资助子系统)的全国联网运行与系统完善工作。教育部决定,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起全面启用新的中职学籍和资助两个系统,同时全面停用旧系统。各地要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中职学校做好新系统的全面应用工作。二是抓好资助系统二期(学期、义教和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的部署与应用工作。各地区应尽快完成系统应用培训工作,已完成系统应用培训的地区,要逐级督促引导旗县和学校(幼儿园)扎实做好信息采集与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准确上报。这里,我想说明一点,新系统在应用初期,肯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很正常,希翼大家及时、如实地反映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去年大家会同自治区教育信息中心,建设开通了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今年大家要继续优化网站结构,强化网站功能,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促进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四是要启动与扶贫部门贫困人口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培训、监管和宣传等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盟市和旗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训进度,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实行力。同时继续开展学生资助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对盟市、旗县学生资助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做好对高校资助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二是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各教育阶段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提升我区资助政策的社会影响力。四是积极探索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把“立德树人”和“人人成才”教育目标融入资助工作全过程,要继续抓好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充分发挥资助的育人功能。五是组织开展学生资助研究工作。各地要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实践工编辑,围绕资助理论和资助实践开展研究工作,切实帮助解决一些学生资助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学生资助工作上层次,上水平。

    同志们,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大家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我区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全面推动学生资助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工作,切实抓好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政策宣传、资助育人等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为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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