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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为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既方便档案利用,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一、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能外借,特殊情况下只借复印件,外借原件需办理审批手续,并严格限制借出时间。

二、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本单位档案,须向档案管理人员申请并说明查阅目的;外单位借阅者须经领导批准后持先容信和本人的身份证查阅。借阅者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

三、借阅者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把档案中的内容随意转告他人。利用者未经领导的同意,不得转借、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剪裁、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严禁出售档案和未归档文件材料,因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责任。

四、档案借出以后,档案管理员要定期催还;归还档案时,要当面检查清点,检查无误后,注销外借手续,按档号放入档案柜内。外借档案如发现有转借、损坏、丢失等现象,应写出书面报告,及时上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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